盈利性是贷款中介唯一追求的目标,再加上从事贷款中介的人群较为复杂,有贷款需求的普通人员希望通过贷款中介运作,获取银行贷款真的需要一万个心眼,否则稍微不慎就有可能被骗,为本来资金就紧张的状况带来新的冲击。
2023年6月,沈某(注:1958年7月出生)准备寻找担保人到银行申请贷款,在贷款中介张某的运作下,找到同样在申请贷款并寻找担保人的刘某,张某表示只要两人互保就可以。最终因为刘某没有同意为沈某担保,两人互保方案没有操作。
因为刘某仍然需要贷款,为此张某表示刘某愿意付6万元,沈某还是会给刘某担保的。
2023年6月9日,在沈某未知情的状况下,张某操作沈某手机并进行人脸识别,沈某就这样为刘某提供了169万元担保。刘某贷款资金受托支付贷款中介张某控制的账户,张某扣除担保费6万元以及贷款中介费后,将剩余资金转给了刘某。
2024年5月10日,沈某拉了个人征信报告,发现为刘某提供169万元担保还款责任。因沈某完全未知情,便起诉至法院,法院于2024年8月6日立案。
经审理,法院发现,沈某未知情的状况下为刘某进行担保与贷款中介张某有关,对此,当事银行工作人员也承认贷款中介张某将沈某与刘某均推荐过,法院认为本案存在经济犯罪嫌疑,驳回了沈某的起诉。
案件三言两语
现在银行各类合同,包括但不限于借款、担保等都可以通过手机线上签订,为此,大家一定要谨慎将自己手机交给他人操作,人脸识别之前必须要看到前一步操作,否则真的可能发生沈某类似事情。
最后,还是再强调一下,要贷款,找银行,若一定要找贷款中介,一定要小心,再小心,绝对不能盲目相信贷款中介,贷款中介所说的任何话,最好都找银行工作人员侧面印证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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